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 引导我市青年创业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遵守社会公序良俗,加强自律合规建设,树立良好社会形象,特制定本公约。
第二条 本公约基本原则为: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, 牢记创业初心,凝聚奋进共识,坚守诚信合规,创新创造发展,履行社会责任。
第三条 本公约为呼伦贝尔市青年创业促进会(以下简称“促进会”)全体会员的自律规范,同时倡议全市青年创业者依照本公约自强自律。
第二章 自律规范
第四条 自觉维护宪法权威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合规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,依法治企,合规经营。
第五条 坚决抵制一切与党的方针政策相悖的言论,增强政治觉悟和大局观念,共同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,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。
第六条 秉持诚信原则,遵守商业道德,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。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,为社会做出贡献。
第七条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,讲真话,说实情,建诤言。严守政商交往的界限和底线,遵纪守法办企业、光明正大搞经营。
第八条 不断追求卓越,提高企业的竞争力,秉持合作共赢的理念,与合作伙伴共同发展,实现互利共赢。
第九条 关注员工的福利和工作条件,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,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。
第十条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,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,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技术,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改善。
第十一条 培育高尚情操,注重个人品行,切实摒弃奢靡炫富、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,杜绝败坏社会风气、违背公序良俗的不良行为。
第十二条 自觉维护促进会的整体利益和社会声誉,提升促进会和会员的社会形象。严格遵守促进会章程、规章制度及决议,积极认真履行会员责任和义务。
第三章 执行与监督
第十三条 促进会可就会员履行本公约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。
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公约的会员,促进会可采取书面或口头的形式进行提醒或质询,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建议促进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给予其下列处分:(一)警告;(二)通报批评;(三)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(四)除名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五条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


